来源:知乎,作者:悠云之澜,///
评:常识和逻辑表明,国族主义只能依赖主体民族而建构,亦即它只能具体地建构而不能抽象地或以事实上贬低乃至否定主体民族存在价值和意义的方式生成。事实上,汉民族主义构成中国国族主义的充分必要条件,汉民族的团结是中华民族团结的前提,汉民族的团结和自信也能确保全中国人民的团结。汉民族主义不能被等同于负面帽子式的大汉族主义,其使命是团结、领导中国人抗衡西方帝国主义。(褚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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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药库:哪里来的主体民族有罪论?
如果把多民族统一的中国比作一座历经数千年风雨的大厦,那 “主体民族有罪论”,就是一群藏在 “民族平等”“团结互助” 外衣下的白蚁。它看似高举着反压迫、求公平的道义大旗,实则悄无声息地啃噬着这座大厦的地基,从历史共识到民族互信,从国家认同到共同体意识,这个毒瘤一样的理论正在一步步瓦解着多民族国家的存续根基。
这套话术从来不是严谨的学术理论,而是一套经过百年迭代、精准针对多民族国家设计的分裂意识形态。它以污名化中国主体民族汉族为核心,以历史虚无主义为方法论,以 “维护团结” 为伪装,最终指向中国国家合法性的终极目标。
一、追根溯源:一套经过反复迭代的 “分化话术” 的前世今生
“主体民族有罪论” 并非本土自发形成的思潮,它的底层逻辑源自西方百年殖民统治术,经苏联解体的 “实战验证” 完成致命升级,再通过意识形态渗透进入中国,最终在本土完成变异与扩散,像一款不断迭代的病毒,一步步适配了本土的传播环境。
(一)境外源头:从殖民驭民术到对华意识形态武器
这套话术的最初原型,是近代西方殖民者为巩固殖民统治发明的 “分而治之” 驭民毒方。
面对多族群聚居的殖民地,殖民者发现,最省力的统治方式,从来不是安抚全体民众,而是刻意制造族群对立:他们将人口占绝对多数的主体族群污名化为 “天生的压迫者”,将少数族群包装成 “需要保护的受害者”,通过政策倾斜抬高少数族群地位、打压主体族群,让殖民地内部陷入无休止的族群内耗,永远无法形成统一的反殖民力量。
这套话术在全球殖民地被反复验证:英属印度时期,殖民者刻意抬高穆斯林群体的政治地位,放大其与占人口多数的印度教徒的矛盾,最终为印巴分治、乃至之后南亚次大陆的长期动荡埋下了根源;而在非洲、东南亚的殖民地,这套 “多数即原罪、少数即正义” 的话术,更是成为殖民者操控局势的标配工具,无数殖民地国家深受其害。
如果说殖民时代只是完成了这套话术的原型设计以及初步应用,那苏联的最终解体,就为它完成了致命性的实战升级。
苏联成立后,长期将主体民族俄罗斯族定性为 “压迫民族”,将非俄罗斯民族定性为 “被压迫民族”,推行了数十年系统性的 “抑俄制俄” 政策:否定俄罗斯族对苏联的奠基性贡献,刻意放大俄罗斯族与其他加盟共和国的历史矛盾,在资源分配、官员任免上持续削弱俄罗斯族的主体地位,甚至要求俄罗斯族对千百年前的历史事件进行无休止的 “忏悔与赎罪”。
这套政策最终彻底撕裂了苏联的民族认同:主体民族对联盟失去了归属感,各加盟共和国的分离主义持续泛滥,庞大的红色帝国最终一夜解体。这一惨痛教训,让西方敌对势力彻底确认:污名化主体民族,是瓦解多民族国家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方式。冷战结束后,这套话术被精心包装成 “人权叙事”“反压迫叙事”,通过 NGO 渗透、学术交流、媒体宣传等渠道,系统性地向中国等多民族国家定向输出,并且在很多地方屡屡奏效,成了颜色革命的重要助力。
近年来,这套话术又完成了新一轮的话术迭代:直接移植西方白左身份政治的成熟逻辑。
西方身份政治的核心,是 “少数群体天然正义,主体群体天然带有特权与原罪”,将白人主体族群定性为 “压迫者”,将少数族裔、边缘群体定性为 “永恒的受害者”。这套逻辑被完全无视中国历史与现实地照搬进来:将汉族对应为西方的 “白人主体族群”,将国内少数民族对应为 “被压迫的少数族裔”,彻底无视中国数千年的民族融合史、各民族共同缔造中国的基本事实,硬生生在中国复制了一套脱离国情的 “原罪叙事”。
(二)本土演变:从学术歪论到互联网流行话术的扩散之路
这一诞生于境外的分裂话术,并非直接进入大众视野,其自身在本土找到了适配的土壤,是经过了四步完整的本土化变异,最终从小众学术歪论,扩散为互联网上的流行话术。
第一步,是历史虚无主义打造的学术培养皿。
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国内历史学界出现了一股背离唯物史观的片面研究风气:
部分研究者彻底抛弃 “各民族交流融合是历史主流” 的基本结论,只截取中原王朝与边疆民族的冲突史料,闭口不谈双向的融合与互助;
只放大汉族王朝对边疆的战争,完全无视少数民族政权对中原的侵扰与屠戮;
甚至刻意否定岳飞、文天祥等民族英雄的历史地位,将清军入关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史实彻底虚无,美化为 “民族融合的必然过程”。
这种片面化的历史研究,为 “主体民族有罪论” 提供了最初的学术土壤,完成了历史叙事的前期铺垫。为下一步更大的动作做好的准备。
第二步,是对国家民族政策的极端化歪曲。
我国始终坚持 “各民族一律平等” 的基本原则,推行一系列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政策,核心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但部分人将这套政策彻底歪曲:把 “平等” 偷换为 “特殊特权”,把 “扶持” 歪曲为 “主体民族天然亏欠”;只讲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绝口不提各民族共同维护国家统一的法定义务;只要求汉族单方面让步让利,否定汉族平等的文化表达权与历史话语权。这种歪曲,让 “主体民族有罪论” 获得了虚假的 “政策正当性”。
第三步,是逆向民族主义思潮的推波助澜。
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的公知思潮,核心是全面否定中国历史、中华文明,将近代中国的落后全部甩锅给汉族与传统文化,鼓吹 “全盘西化”。这套逆向民族主义思潮,与 “主体民族有罪论” 完全契合:公知们将汉族的传统文化污名化为 “封建糟粕”,将汉族的民族认同污名化为 “极端民族主义”,将西方的民族理论奉为圭臬,进一步强化了 “汉族的历史就是一部压迫史、落后史” 的错误叙事,为这套话术的大众传播铺平了道路。
第四步,是互联网流量时代的大规模爆发。
短视频、自媒体的兴起,让这套话术彻底突破了小众圈子,完成了全民级的扩散。一方面,大量自媒体为了博取流量、挑动对立,将这套复杂的话术简化成容易传播的短句、梗与标签,比如 “穿汉服就是大汉族主义”“岳飞是破坏民族团结的罪人”,大幅降低了传播门槛;另一方面,互联网的算法推荐机制,让极端化内容获得了更多流量,形成了牢不可破的信息茧房,这套话术在小众圈子里不断被强化,甚至形成了舆论霸权,只要有人反驳,就会立刻被扣上 “破坏民族团结”“大汉族主义” 的帽子,彻底堵住了理性讨论的空间。
二、内核:层层递进的闭环叙事,四大核心观点
“主体民族有罪论” 从来不是零散的歪理,而是一套从地基到顶层、层层递进的完整叙事闭环。它先通过歪曲历史完成定罪,再通过双标规则剥夺话语权,再通过道德枷锁完成精神控制,最终指向瓦解国家统一的终极目标,环环相扣,互为支撑。
(一)历史叙事:挖空根基,构建 “单向压迫” 的虚假历史
这是整套话术的立论地基,核心操作是 “先给历史整容,再用整容后的假历史给主体民族定罪”。它彻底抛弃唯物史观,通过裁剪、歪曲、虚无历史,构建出一套 “汉族的历史就是一部单向压迫少数民族的历史” 的虚假叙事。
它的核心操作有四:
一是片面简化中国民族史,将数千年各民族双向的交流、融合、冲突、博弈,彻底简化为 “汉族压迫少数民族” 的单一线性叙事,将中原王朝对西域、西藏的主权确立与经营治理,全部歪曲为 “侵略、殖民、扩张”,彻底抹杀西汉设立西域都护府、元朝设立宣政院等奠定中国疆域的核心史实;
二是用双重标准评判历史冲突,将汉族王朝抵御侵扰、维护统一的战争定性为 “非正义的压迫”,否定岳飞、文天祥等民族英雄的正义性,同时对少数民族政权对中原的屠戮与战乱闭口不谈,甚至将其美化为 “民族融合”;
三是彻底抹杀主体民族的历史贡献,将汉族创造的绵延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制度成果、科技文化,要么污名化为 “压迫工具”,要么虚无化为 “少数民族的贡献”,甚至将近代汉族为救亡图存付出的数千万人牺牲一笔勾销,反过来将近代中国的落后全部甩锅给汉族;
四是歪曲中国疆域形成史,套用西方 “一族一国” 的错误理论,将中国这个多民族统一国家歪曲为 “汉族建立的殖民帝国”,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对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主权的历史合法性,为分裂势力提供话术支撑。
(二)现实认知:打造双标枷锁,推行系统性逆向歧视
如果说虚假历史是这套话术的地基,那极致的双标规则,就是它用来打压主体民族的舆论武器。它打造了一套完全不对称的天平:一边对少数民族的表达无限纵容,一边对汉族的正常诉求无限苛责,用 “维护民族团结” 的道德外衣,包装针对主体民族的系统性逆向歧视。
这套双标贯穿了所有现实场景:
在身份认同上,少数民族的文化复兴、历史自豪,被定义为 “文化多样性”“民族团结” 的体现,而汉族的汉服运动、传统文化传承,却被污名化为 “大汉族主义”“破坏团结”;
在发展归因上,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被全部归功于少数民族自身,无视国家数十年的政策倾斜与资源扶持,而发展中的阶段性差距,却被全部甩锅给汉族的 “掠夺与压迫”,完全无视中国东中西部普遍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
在权利义务上,只片面强调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绝口不提各民族共同维护国家统一的法定义务,只要求汉族无限度让步让利,却否定汉族作为平等公民的正当权利;
在舆论评判上,少数民族中歧视汉族的极端言论,被轻描淡写为 “个别现象”,而汉族正常的历史观点、对极端言论的反驳,却被无限放大,扣上 “挑起民族对立” 的帽子,最终形成了 “汉族不能说话、少数可以极端” 的舆论霸权。
(三)价值伦理:套上原罪紧箍,推行无休止的忏悔叙事
这是整套话术的核心内核,它就像一个永远无法摘下的紧箍咒,套在主体民族头上,核心立论是 “主体民族天生有罪”。它宣称,汉族作为中国的主体民族,人口占多数,历史上长期是中原王朝的主体,因此 “天然带有原罪”,对少数民族有着 “无限的、不可弥补的历史亏欠”。
这套叙事最荒谬的地方,在于它完全无视历史的双向性,将当代汉族人与千百年前的历史事件强行绑定,要求当代人为古代的王朝战争 “承担罪责”。
它划定了一条永无止境的赎罪规则:汉族必须对历史上的民族冲突进行无休止的忏悔、反思、道歉,哪怕是千百年前的史实,也必须持续自我批判;同时它划定了严格的言论禁区,只要有人拿出完整史料反驳虚假叙事,就会被立刻扣上 “拒绝忏悔”“为压迫洗白” 的帽子,用道德绑架堵住所有反驳的声音。
它的最终目的,是彻底否定主体民族的国家主体性,让汉族陷入无休止的自我否定与精神内耗,失去对自身文化、历史与国家的认同与归属感。
(四)终极目标:瞄准靶心,瓦解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国家合法性
前面所有的叙事铺垫,最终都指向同一个靶心:瓦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否定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历史合法性。
这套话术的短期目标,是彻底剥夺主体民族的历史话语权与文化表达权,让汉族不敢表达自身的合理诉求,只能被动接受污名化;
中期目标,是撕裂各民族之间的历史共识与民族互信,制造民族隔阂与对立,让 “中华民族” 这个共同体失去核心的历史锚点与凝聚力;
长期目标,是从历史与现实两个层面,彻底否定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合法性,为境内外分裂势力、西方对华遏制战略提供意识形态土壤,最终实现分化、瓦解中国的终极目的。
三、贻害无穷:主体民族有罪论的全方位现实危害
这套看似只是 “口舌之争” 的话术,从来不是无害的网络口水战,而是一把精准对准中国多民族国家根基的腐蚀剂。
它以 “求平等、反压迫” 为伪装,实则从个体精神到社会共识,从民族互信到国家根基,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破坏,其危害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最终指向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一)戕害个体精神,消解主体民族的文化自信与国家归属感
这套话术最直接的危害,是给主体民族套上了无休无止的 “原罪枷锁”,制造了深入骨髓的精神内耗与自我否定。
它通过极致的双标规则,彻底剥夺了汉族群众正常的文化表达权与身份认同权:穿汉服日常出行,会被污名化为 “大汉族主义”;讲述秦皇汉武的历史功绩、岳飞文天祥的民族气节,会被扣上 “挑起民族对立” 的帽子;甚至只是主张 “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特殊化的双标对待,都会被贴上 “拒绝赎罪” 的标签。久而久之,很多汉族群众形成了 “自我审查” 的心理惯性,不敢表达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不敢为自身的历史贡献正名,甚至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产生羞耻感与否定感。
更致命的是,它从根本上消解了主体民族对国家的归属感与责任感。汉族作为中国的主体民族,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核心主干,是维护国家统一、推动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当这套话术不断向大众灌输 “主体民族天生有罪”“这个国家的历史就是你的压迫史” 的歪理,本质上就是在切断主体民族与国家之间的精神联结。就像一座大厦的承重柱被不断掏空腐蚀,外表看似完好,内里早已失去了支撑大厦的核心力量。当主体民族在自己的国家里,始终被当作 “二等公民”“天生的加害者”,自然会逐渐失去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与守护欲,而这,正是一个国家走向涣散的开端。
(二)制造民族对立,撕裂社会共识,瓦解民族团结的核心根基
真正的民族团结,建立在 “各民族一律平等、互相尊重、互相信任” 的基础之上,而 “主体民族有罪论”,恰恰是制造民族隔阂、挑动民族对立的头号元凶。
这套话术的核心操作,就是把中国社会的所有矛盾,都强行套上 “民族压迫” 的叙事框架:
把东中西部、城乡之间普遍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歪曲为 “主体民族对少数民族的掠夺”;
把社会治理中出现的个别矛盾、个体之间的普通纠纷,强行上升为 “民族对立事件”;
把国家为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做出的政策扶持,歪曲为 “对历史压迫的补偿”。
它就像在原本紧密咬合的民族关系齿轮之间,撒满了尖锐的沙子:
一方面,它不断向少数民族群众灌输 “你所有的困境,都是汉族造成的”,煽动对主体民族的不满与敌意;另一方面,它不断向主体民族群众施加无底线的赎罪要求,制造委屈与逆反心理。
长此以往,民族之间的互信会被彻底消耗,原本亲如一家的民族关系,会被猜忌、隔阂、对立所取代。而民族团结一旦被瓦解,社会稳定的根基就会荡然无存,这正是所有分裂与动荡的前兆。
(三)为历史虚无主义大开绿灯,瓦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根脉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根植于数千年各民族共同书写的历史,共同的历史记忆,是维系共同体的精神族谱。而 “主体民族有罪论”,本身就是历史虚无主义在民族史领域的核心变种,它的传播,必然会为历史虚无主义的全面泛滥打开闸门,彻底撕毁中华民族的精神族谱。
为了给主体民族定罪,这套话术必然要对中国历史进行全方位的歪曲与虚无:
它否定西汉设立西域都护府、元朝设立宣政院以来,主体民族王朝对中国疆域的奠基性贡献,把中原王朝对边疆的主权经营歪曲为 “殖民扩张”;
它否定岳飞、文天祥等民族英雄的历史正义性,把抵御外侮、守护文明的英雄,污名化为 “挑起对立的极端分子”;
它否定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的生命力与历史价值,把主体民族创造的文明成果,要么污名化为 “压迫工具”,要么彻底虚无。
当这套虚假叙事被不断传播,大众对中国历史的认知就会被彻底扭曲,各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就会被彻底割裂。一个没有共同历史记忆的民族共同体,就像一艘没有锚的船,随时会在时代的风浪中倾覆。而这,正是历史虚无主义最致命的危害。
(四)为分裂势力递刀赋能,直接威胁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
“主体民族有罪论” 从诞生之初,就是西方敌对势力分化、瓦解多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武器,它的传播,必然会为境内外分裂势力、西方反华势力提供绝佳的舆论弹药,直接威胁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完整。
境内外的藏独、疆独、台独分裂势力,一直以来都在鼓吹 “汉族殖民论”,把西藏、新疆、台湾与内地的关系,歪曲为 “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关系”,以此为自己的分裂行径制造 “合法性”。而 “主体民族有罪论” 的核心叙事,与分裂势力的歪理完全同频共振,本质上就是在为分裂势力的言论背书、为他们的分裂行径铺路。西方反华势力更是可以借着这套话术,打着 “保护少数民族人权” 的旗号,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对中国实施制裁、抹黑与围堵。
更危险的是,这套话术会从内部瓦解维护国家统一的核心力量。苏联解体的惨痛教训早已印证:当一个多民族国家的主体民族,被持续污名化、被不断剥夺主体地位、失去对国家的归属感时,这个国家就失去了抵御分裂、维护统一的核心支柱。当年的苏联,正是因为长期推行 “抑俄制俄” 的政策,污名化俄罗斯族的主体地位,最终在分裂势力抬头时,主体民族失去了维护联盟统一的意愿与动力,眼睁睁看着国家分崩离析。这个前车之鉴,无时无刻不在警示我们这套话术的致命危害。
(五)最终反噬全体民族,葬送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未来
这套话术看似是在为少数民族 “发声”,实则最终会反噬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葬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未来。
中国能有今天的发展成就,各民族群众能过上安定富足的生活,靠的是国家统一、社会稳定,靠的是 各个民族同心同德、携手奋斗。
而 “主体民族有罪论” 制造的民族对立、社会撕裂、思想混乱,必然会破坏国家稳定发展的大环境。一旦国家陷入动荡、发展停滞,最先受损、受害最深的,永远是普通群众,无论你属于哪个民族,都无法在动荡的时局中独善其身。南斯拉夫解体后的民族仇杀、卢旺达的种族大屠杀、苏联解体后各加盟共和国的经济崩溃与民生凋敝。
四、破处迷雾:如何拆解“主体民族有罪论”
这是破除这套话术的核心前提,只有先拆穿它的诡辩本质,才能掌握舆论与认知的主动权,避免陷入被动防守的陷阱。所以破局的前提就是跳出 “自证清白” 的预设陷阱。
这就像你走在街上,突然有个陌生人拦住你,一口咬定 “你偷了我的钱包”,然后要求你掏光所有口袋、翻遍随身物品、甚至回家拿房产证来证明自己没偷。这时候,最错误的做法,就是顺着他的要求去自证清白,因为一旦你开始翻口袋、找证据,就等于默认了 “你有义务证明自己没偷” 这个完全不合理的规则。哪怕你最后翻遍全身证明了清白,也已经被他牵着鼻子走了大半天,惹了一身麻烦,还在围观者心里留下了 “他是不是真的有问题,不然为什么这么着急解释” 的模糊印象。
这套话术最阴险的设计,就是先入为主地设定了 “你天生有罪,必须自证清白” 的虚假前提。如果顺着它的逻辑去辩解 “主体民族没有压迫”,就已经默认了 “需要自证” 的不合理规则,掉进了它的陷阱主体民族有罪论的核心逻辑其实就是:你强大,所以你一定是靠着掠夺别人强大的起来的,所以你要为历史上的行为负责,向弱小民族赎罪。
它的完整逻辑递进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每一步都在偷换概念、预设结论:
先定有罪基调:强行预设主体民族当下的人口规模、发展优势,本质是 “非正义、不正当” 的结果;
单一归因锁死:完全无视文明内生发展、劳动创造、数千年民族融合共生的历史主流,把主体民族的发展壮大,唯一归因于 “历史上对弱小民族的掠夺与压迫”;
偷换责任主体:把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的政权行为,偷换为整个主体民族的 “集体行为”,刻意无视本民族普通民众同样是封建阶级压迫的核心受害者;
跨代株连定罪:彻底打破 “罪责自负” 的现代法治底线,将千百年前的历史行为,强行归责于当代主体民族的每一个个体,制造 “天生原罪、世代有罪” 的虚假叙事;
道德绑架逼赎:最终推导出核心诉求 —— 你必须通过让利、让渡权利、接受反向歧视、自我否定等方式 “赎罪”,否则就是 “延续压迫、拒不认错”。
这套逻辑的核心致命谬误,从根源上就站不住脚
(一)最根本的谬误:生搬西方殖民逻辑,完全背离中国历史真相
这套 “强大 = 掠夺 = 有罪” 的话术,本质是把西方近代殖民崛起的历史逻辑,强行套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西方所谓的 “白人原罪”,有明确的现实根基:近代几百年全球性的殖民掠夺、种族灭绝、黑奴贸易,当代西方社会依然在享受殖民体系遗留的制度性红利,至今仍存在系统性的种族歧视。
而中国汉族作为主体民族,数千年的发展壮大,核心根基是农耕文明的内生性发展 —— 是水利兴修、农耕技术迭代、文化统一传承、大一统治理带来的长期稳定,是无数普通民众的劳动创造,靠的是自我奋斗而非对外掠夺。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核心是数千年的交流融合、共生共荣,而非西方的殖民征服。
更关键的是,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彻底废除了所有民族压迫制度,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对口支援、脱贫攻坚、兴边富民等一系列政策,持续投入海量资源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实现了 56 个民族共同迈入全面小康。当代主体民族的普通民众,既没有从所谓的 “历史掠夺” 中获得任何红利,反而一直在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承担责任、做出贡献,所谓 “赎罪” 的前提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二)反常识的公平谬误:“强大即有罪”,本质是反发展、反文明的强盗逻辑
这套逻辑的核心,是用绝对化的 “结果平等” 彻底否定 “权利平等”,把 “体量更大、发展更好” 直接等同于 “天然作恶”,完全违背了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准则。
一个群体的发展壮大,只要不是靠当下的、制度性的压迫与掠夺,就不存在所谓的 “原罪”。按照这套逻辑,任何领域、任何群体只要发展得更好、实力更强,就天然有罪,就要向弱者赎罪,那是不是科技创新的企业要向落后企业赎罪?勤奋致富的个体要向躺平的人赎罪?这本质上是在否定劳动创造、否定发展进步,是典型的平均主义谬误,最终只会导向共同落后,而非共同繁荣。
(三)反法治的株连谬误:彻底打破 “罪责自负” 的现代文明底线
现代法治社会最基本的原则,是罪责自负、禁止株连:只有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任何人都不能为他人、尤其是数百年前的祖先的行为承担罪责。
这套论调最恶毒的地方,就是搞无差别的集体株连:它把封建帝王、地主阶级的统治行为,强行算在当代每一个汉族普通民众头上,哪怕你是刚出生的婴儿、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靠双手劳动谋生的工人,都要被强行打上 “有罪” 的标签。
更何况,历史上封建王朝的压迫,首先针对的就是本民族的普通民众。古代汉族的农民,要承担沉重的赋税、徭役,要被地主阶级残酷剥削,要在战乱中流离失所,他们从来不是所谓 “掠夺” 的受益者,反而和各少数民族的普通民众一样,都是封建压迫的受害者。把统治阶级的罪责,转嫁到全体普通民众头上,本身就是对历史的彻底颠倒。
(四)自相矛盾的双重标准:暴露了其制造对立的真实目的
这套 “强大即有罪” 的逻辑,永远只针对主体民族,奉行彻头彻尾的双重标准,而且贯穿了历史与现实的全部叙事:
历史评判的双标: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抵御年年南下劫掠的游牧部落,保护中原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被这套话术说成是 “汉族侵略压迫少数民族”;可成吉思汗的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却被它说成是 “促进民族融合、推动文明交流”。
现实评判的双标:少数民族群众穿本民族的传统服饰上班、上学、逛大街,被夸成 “文化自信、传承非遗”;可汉族人穿汉服日常出行,就被骂成 “大汉族主义、挑起民族对立”。少数民族过自己的民族节日、举办庆祝活动,是 “保护文化多样性”;可汉族人过端午、中秋、春节,办传统祭祀活动,就被说成 “搞文化霸权、同化少数民族”。
这彻底暴露了,它的根本目的从来不是还原历史、追求民族平等,而是刻意制造民族对立、撕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消解主体民族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自信,最终为外部势力分裂中国提供可乘之机。
(五)戳穿“以偏概全与虚假归因谬误”:推翻它的虚假叙事根基
这套话术的整个叙事框架,建立在两个经典的逻辑谬误之上:以偏概全和虚假归因。前者是用片面的、个别的事实,推出全面的、普遍的结论;后者是用完全错误的因果关系,掩盖事物的本质,最终构建出一套完全失真的虚假叙事。
先看以偏概全谬误,通俗说就是 “盲人摸象”。我们用一个生活化的例子就能理解:一条 1000 公里长的大河,990 公里都是平缓东流的,只有 10 公里有几处漩涡和险滩,你不能因为这 10 公里的险滩,就说整条河都是逆流的、危险的。
这套话术对中国民族史的叙事,就是典型的以偏概全。中国的民族关系史,绵延了整整两千多年,从汉唐的和亲互市、经贸往来,到宋元的文化交融,再到明清的疆域巩固,90% 以上的时间里,各民族都是和平共处、互通有无、深度融合的。可这套话术,偏偏只盯着历史上不到 10% 的战争冲突片段,无限放大,把整个中国民族史,说成是 “汉族单向压迫少数民族的历史”,这和盲人摸象、用 10 公里险滩否定整条河流,没有任何区别。
再看虚假归因谬误,通俗说就是 “找错了病根,开错了药方”,把结果的成因,甩给了完全不相干的对象。这套话术里最典型的虚假归因,就是对民族地区发展差距的错误解读。它把民族地区和东部沿海的发展差距,全部甩锅给 “汉族的掠夺和压迫”,这完全是颠倒黑白的虚假归因。中国的发展不平衡,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东部沿海的浙江、广东,比中西部的甘肃、贵州发展好,可甘肃、贵州的汉族人口占比,比很多东部省份还高;同一个省里,省会城市比偏远县城发展好,难道这也是 “汉族压迫汉族”?
五、总结
我们批判 “主体民族有罪论”,绝非否定民族团结,恰恰相反,我们是要捍卫真正的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
真正的民族团结,从来不是靠单方面的赎罪与让步换来的,而是建立在尊重历史、平等相待、互信互助的基础之上;真正的民族平等,从来不是逆向歧视与双标对待,而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是每个民族的文化与尊严都能得到平等的尊重。
原文出处:弹药库:哪里来的主体民族有罪论? – 悠云之澜的文章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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